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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“沅宸走了”說到“奇怪的中國”

在“沅宸走了“這篇文章裏,我們看到沅宸的家人和朋友極力訴說沅宸怎麽優秀,例如高分進入清華,然後美國的英國的同學都趕來。文章下面某些被作者特別突出的留言則寫著”騙錢”;不是工科生,是學美術的,一所三流的美術學校被清華合並了。言下之意就是,沅宸的是否優秀決定大家對她死了是否可惜,決定要不要追究責任。第二,追究責任就是”賠錢“。

妙竹很奇怪,中國的法律呢?難道因為責任方是中國佛教協會的會長,法律就不見了蹤影?法律代表的是”秤“——平等。不管是乞丐還是國家主席;是白癡還是名校高材生,他們的生命在法律面前應該獲得同等的尊重。第二,現在人命都可以用錢來抵消了嗎?一條人命價值幾何?一個人從小到大,十月懷胎,哺乳、換尿布,家人的哺育、老師的教育、社會各種資源的支持,長到能夠回報社會是多麽的不容易,請問價值幾何?

又在網上看到44歲的曾經中國第八富的徐明前幾天病死獄中。他是薄熙來事件的重要人物。妙竹是不認識。但是有媒體質疑是被害死的。然後就有文章反駁說:徐明本來就重病纏身,什麽肝硬化等等可怕的不治之癥,所以在上廁所時,突發心肌梗塞死亡。妙竹不管這個人怎麽樣,是怎麽樣的因果讓一個年紀輕輕的頂級富豪得了一堆的不治之癥;這人是否是做了很多壞事。妙竹只想問:為什麽一個已經病成這樣的人,不送醫院,卻讓他在監獄裏活活病死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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